9月7日,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五礦)及所屬子企業與青海省國資委、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海國投)在西寧簽署協議,擬共同組建中國鹽湖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暫定名,以最終核準登記名稱為準,以下簡稱中國鹽湖集團)。交易完成后,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湖股份)控股股東將由青海國投變更為中國鹽湖集團,實際控制人將由青海省國資委變更為中國五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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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湖股份所屬察爾汗鹽湖
青海鹽湖資源是我國重要的戰略優勢資源,一直受到黨中央的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本次中國鹽湖集團的組建,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地舉措,也是落實新時代推動西部大開發座談會講話精神的務實行動。
作為大型金屬礦業央企,中國五礦一直以來以“礦業報國、礦業強國”為初心使命,在新能源領域布局全面,擁有豐富的國際化并購經驗,在鹽湖資源開發利用方面也擁有成功實踐和獨特優勢。鹽湖股份擁有鉀、鋰資源量位列國內鹽湖第一,世界鹽湖前列。
中國五礦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國鹽湖集團組建后,將立足青海省獨具優勢的鹽湖資源,充分發揮中國五礦在產業、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優勢,全面提升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加快“走出去”步伐,實現鹽湖資源綠色高效循環開發,加強我國鉀鋰資源的保障能力。組建后的中國鹽湖集團將致力于成為世界一流的鹽湖產業集團,通過技術創新引領產業創新,帶動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的建設和發展,推動青海省“四地”建設,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