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氣候司司長李高27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為了給碳市場運行奠定制度基礎,包括重點排放單位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核查管理辦法、交易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文件將加快出臺。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也在會上表示,正按照統一要求,積極地謀劃“十四五”期間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初步考慮內容之一就是進一步加快碳市場建設。
“在‘十四五’期間,我們期望基本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躍、監管嚴格、公開透明的全國碳市場,實現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壁w英民說。
碳交易市場,就是把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視作“商品”,通過給予特定企業合法排放權利,讓二氧化碳實現自由交易的市場。從2011年起,我國在7個省市啟動了地方碳交易試點工作,2017年12月則正式啟動覆蓋全國的統一碳市場。
李高介紹,目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比如,在制度體系建設方面,生態環境部起草完善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這是為碳交易奠定法律基礎的重要文件。接下來,《全國碳排放權配合總量設定和分配方案》和《發電行業配額分配技術指南》等推動碳市場建設的重要文件也會抓緊發布。
據悉,全國碳市場從電力生產和供應業起步,將分階段逐步擴大覆蓋的行業和降低企業門檻標準,以保證碳市場的效果、效率和公平性。力爭在“十四五”期間擴大到石油化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造紙和紙制品業、民航業等年綜合能耗達到1萬噸標準煤的企業。
李高表示,生態環境部在原有全國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的建設方案提出以后,又組織專家做了優化評估。下一步將在修訂完善后,抓緊開展相關建設,確定納入全國碳市場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并在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中開戶,做好在發電行業率先開展交易的一系列準備工作。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1月15日,8個區域(上海、湖北、北京、福建、廣東、重慶、天津和深圳)碳市場現貨累計成交3.64億噸,總成交額79.85億元。其中,廣東、湖北累計成交量與成交額排在前兩位。
業內認為,未來碳市場排放量會涉及30億噸至40億噸,如果僅僅考慮現貨,估計交易額會在12億元至80億元,如果進一步考慮期貨,交易金額會大幅增加,活躍性也將大幅提升,交易金額可能達到600億元到4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