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持股 5%以上股東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
擬辦理股份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杭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東北京誠通金控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通金控”)擬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 A股股票為標的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該事項已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其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誠通金控通知,誠通金控擬將其持有的本公司 206,000,000股無限售流通股質押給本次可交換公司債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將該部分股份劃轉至誠通金控與債券受托管理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開立的質押專戶“北京誠通金控投資有限公司一一非公開發行 2020 年可交換公司債券(第一期)質押專戶”,預備用于為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和本息償付提供擔保。上述質押手續將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質押期限至出質人辦理解除質押的相關手續后終止。
截至本公告日,誠通金控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12,995,022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5.19%,上述股份無被質押的情況。本次質押完成后,誠通金控累計質押股份數為 206,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 40.16%,占公司總股本的6.10%。
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對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及后續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杭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