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興轉債”贖回登記日:2021 年 2 月 22 日 2、“永興轉債”贖回日:2021 年 2 月 23 日 3、“永興轉債”贖回價格:100.21 元/張(含當期應計利息,當期年利率為
0.30%,且當期利息含稅)
4、發行人(公司)贖回資金到賬日:2021 年 2 月 26 日 5、投資者贖回款到賬日:2021 年 3 月 2 日
6、“永興轉債”停止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3 日 7、“永興轉債”停止轉股日:2021 年 2 月 23 日 8、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永興
轉債”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幣 3,000 萬元時,自公司發布相關公告三個交易日后將 停止交易,因此“永興轉債”停止交易時間可能提前,屆時敬請廣大投資者及時關注 本公司發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9、根據安排,截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收市后仍未轉股的“永興轉債”,將被強 制贖回,本次贖回完成后,“永興轉債”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永 興轉債”如存在被質押或被凍結的,建議在停止交易和轉股日前解除質押和凍結,以 免出現無法轉股而被贖回的情形。
10、風險提示:根據安排,截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收市后尚未實施轉股的“永興
轉債”,將按照 100.21 元/張的價格強制贖回,因目前二級市場價格與贖回價格差異
較大,投資者如未及時轉股,可能面臨損失,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根據《永興特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 下簡稱“募集說明書”),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可轉換為公司 股份,初始轉股價格為 17.16 元/股。
因公司實施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向 58 名激勵對象授予 503.00 萬股 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售股登記上市,公司 股份總數由 360,000,000 股變更為 365,030,000 股。根據上述轉股價格調整依據,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售股登記上市后,永興轉債的轉股價格由 17.16 元/股調整 為 17.06 元/股,轉股價格調整生效日期為 2020 年 9 月 30 日。
一、贖回情況
1、觸發贖回情形
公司 A 股股票(證券簡稱:永興材料,證券代碼:002756)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的連續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于“永興轉債”當期轉股價 格 17.06 元/股的 130%(即為 22.18 元/股)。根據《永興特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規定,已觸發“永興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 八次臨時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永興轉債”的議案》,決定行使“永 興轉債”的有條件贖回權,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在贖回登記日收 市后登記在冊的全部“永興轉債”。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贖回條款
《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相關約定如下:在本次可轉債轉股期內, 如果公司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權按照本次可轉債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 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本次可轉債。本次可轉債的贖回期與轉股期相同,即發行結束之 日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轉債到期日止。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 =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B:指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計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 盤價格計算。
此外,當本次可轉債未轉股余額不足人民幣 3,000 萬元時,公司有權決定以面值 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未轉股的本次可轉債。
二、贖回實施安排
1、贖回價格及其確定依據
根據《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相關約定,贖回價格為 100.21 元/ 張(含息稅)。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 =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轉債票面總金額:100 元/張; i:指本次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0.30%;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計息日(2020 年 6 月 9 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2021 年 2 月 23 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為 259 天(算頭不算尾)。
當期利息 IA=B×i×t/365=100×0.30%×259/365=0.21 元/張; 贖回價格=債券面值+當期利息=100+0.21=100.21 元/張; 對于持有“永興轉債”的個人投資者和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稅由證券公司等兌付派發機構按 20%的稅率代扣代繳,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實 3際每張贖回價格為 100.17 元;對于持有“永興轉債”的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 和 RQFII),根據《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 稅[2018]108 號)規定,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每張贖回價格為 100.21 元; 對于持有“永興轉債”的其他債券持有者,自行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每張贖回價格 為 100.21 元。
2、贖回對象
截至贖回登記日(2021 年 2 月 22 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所有“永興轉債”。
3、贖回程序及時間安排
(1)公司將在首次滿足贖回條件后的 5 個交易日內(即 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至少發布三次贖回公告,通知“永 興轉債”持有人本次贖回的相關事項。
(2)自 2021 年 2 月 23 日起,“永興轉債”停止交易。
(3)2021 年 2 月 23 日為“永興轉債”贖回日。公司將全額贖回截至贖回登記日 (贖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2 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永興轉債”。自 2021 年 2 月 23 日起,“永興轉債”停止轉股。本次提前贖回完成后,“永興轉債”將在 深圳證券交易所摘牌。
(4)2021 年 2 月 26 日為發行人資金到賬日,2021 年 3 月 2 日為贖回款到達“永 興轉債”持有人資金賬戶日,屆時“永興轉債”贖回款將通過可轉債托管券商直接劃 入“永興轉債”持有人的資金賬戶。
(5)公司將在本次贖回結束后 7 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體上刊登贖回結果公告和可轉債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詢部門:永興材料證券部
聯系人:沈毅
電話:0572-2352506
傳真:0572-2768603 咨詢地址:湖州市楊家埠工業區霅水橋路 618 號
三、其他須說明事項
2、“永興轉債”持有人辦理轉股事宜的,必須通過托管該債券的證券公司進行 轉股申報。具體轉股操作建議可轉債持有人在申報前咨詢開戶證券公司。
3、可轉債轉股申報單位為 1 張,每張面額為 100 元,轉換成股份的最小單位為 1 股;同一交易日內多次申報轉股的,將合并計算轉股數量。可轉債持有人申請轉換成 的股份須為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為 1 股的可轉債部分,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 所、證券登記機構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本次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當日后 5 個交易日內 以現金兌付該不足轉換為一股的本次可轉債余額。該不足轉換為一股的本次可轉債余 額對應的當期應計利息的支付將根據證券登記機構等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