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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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發現金紅利 0.25 元(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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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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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分配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派發現金金額,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一、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經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柳州鋼 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可供分配利潤為 7,008,763,508.46 元。根據《公 司章程》、《公司未來三年(2019-2021 年)股東回報規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現金分紅指引》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經董事會決議,公司 2020 年年度擬以實 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分配利潤。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2.5 元(含稅)。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總股本 2,562,793,200 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 640,698,300 元(含稅)。 本年度公司擬分紅金額占 2020 年合并報表中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比例為 37.28%。公司本年度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維持分配總額不變,相應調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0 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董事會在審議利潤分配議案時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觀情況,符合有關法律、 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故意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有利于公司持續、穩定、 健康發展。我們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相關風險提示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不會對公司經營性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 經營和長期發展。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敬請廣 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柳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