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萍)近日,工信部和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下達2023年第三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2023年第三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5000噸、13850噸(不含已下達的第一、第二批指標)。2023年度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255000噸、243850噸。與第一、第二批指標不同,此次指標主要針對中國稀土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兩家集團巖礦型稀土(輕)。
具體來看,在稀土開采指標上,中國稀土集團有限公司可開采巖礦型稀土(輕)3000噸,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開采巖礦型稀土(輕)12000噸,總計可開采15000噸。在冶煉分離產品指標上,中國稀土集團有限公司為2850噸,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11000噸,合計為13850噸。
《中國冶金報》(2024年01月03日 03版三版)